为深入贯彻全省“一改两为”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建筑行业营商环境,根据舒城县促进建筑业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题会议要求,舒城县住建、税务、财政、市场监管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创优建筑行业营商环境规范财税统计工作的通知》。
《通知》从三个方面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引导县内建筑企业逐步清理所设立分公司。今后县建筑企业在县内承接项目时,项目所在乡镇不得强行或变相强行要求其设立分公司,已设立的遵循自愿原则尽快完成销户;二是引导县内建筑企业非必要不设立分公司。企业在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纳税人信息确认时,业务办理部门应从办公、运营、薪酬等方面积极引导企业非必要不设立;三是建立以项目为基础核算建筑业税费机制。本县建筑企业承建的县内项目财税统计,将以项目为基础进行核算,以当年乡镇项目发票开具金额占总公司本县项目发票开具总额比例为划分依据。此项政策的出台,将大力减轻建筑企业运营成本,助力全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