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实施方案》,根据省直33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意见》(皖工商消字〔2018〕32号)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申报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通知》(皖消保委字〔2020〕18号)等要求,省消保委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工作。裕安区工商联会员企业——安徽省幸福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授予“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安徽省幸福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方正福表示,公司将继续按照省消保委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工作的要求,继续围绕“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放心,完善公司工作机制,树品牌,提品质,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工商联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创建,共同构建更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为“十四五”美好裕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