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 理 依 据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备注 |
1 | 非公有制企业政策、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服务 |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第一款: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 市工商联非公服务中心 | 非公有制企业 | |
2 | 设立商会组织服务 |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五条:工商联所属商会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由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并开展活动,接受工商联的指导、引导、服务,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工商联所属商会应依法进行登记。工商联可设立行业商会(同业公会)、乡镇商会、街道商会、园区商会、异地商会等所属商会组织。 | 市工商联 | 行业商会(同业公会)、乡镇商会、街道商会、园区商会、异地商会等商会组织 | |
3 | 非公有制企业维权 | 《安徽省商会条例》第十三条: 商会应当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商会调解组织建设,根据调解工作需要,可以依法设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经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 六安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 非公有制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