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安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欢迎您!☶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首页
  • 商会概况
  • 商会动态
  • 政策法规
  • 参政议政
  • 经济服务
  • 对外联络
  • 资料汇编
  • 民企风采
  • 专题活动
  •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商会信息 >> 政务公开

    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8-26  六安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 阅读数:12358 【字体:  【打印】 【关闭】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
    2014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地工商联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简介
    火炬计划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科技部负责组织实施的一项指导性发展计划,目的是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高新技术商品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火炬计划项目是火炬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火炬计划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火炬计划项目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种,实行国家和地方两级管理。火炬计划支持的重点领域是新材料、生物技术、电子与信息、机电一体化、新能源高效节能与环保等。火炬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产业为目标。通过火炬计划项目的实施,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集团。
    二、推荐工作基本情况及要求
    全国工商联是国家级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的推荐渠道。企业如拟申报国家级火炬计划其他类项目及国家级星火计划重大项目,请通过各地科技厅(委、局)申报。
    全国工商联受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推荐的项目。
    推荐工作流程如下:
    (一)地方工商联组织企业向全国工商联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全国工商联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后,请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三)全国工商联将评审通过的项目推荐至国家科技部;
    (四)国家科技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五)国家科技部公布立项项目名单。
    请各地工商联认真组织企业将符合国家级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申报要求(参见附件1)进行申报,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并盖章后传真至全国工商联经济部。
    三、企业申报流程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申报网”)是国家科技部组织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等科技项目申报的综合网上业务平台。相关通知要求均在此网站公布,电子数据材料也通过此网站上报。
    (一)准备项目材料
    请有意向申报这两类项目的企业登陆科技项目申报网查看详细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二)网站注册
    企业需要在科技项目申报网上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寄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过的企业,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陆,不需要重复注册。
    (三)网上提交电子数据材料
    企业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科技项目申报网,按照申报要求完成网上填报。申报渠道选择全国工商联,项目类型选择“面上项目”。填报完成后,项目信息将自动提交至全国工商联。没有在网上提交电子数据材料的项目全国工商联无法受理。
    (四)准备纸质材料
    申报国家级火炬计划产业引导示范项目需准备3份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佐证材料等),申报书可从系统中打印。
    (五)经所在省级工商联向全国工商联提交材料
    企业请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区的省级工商联,省级工商联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一起报送至全国工商联经济部。
    (六)截止时间
    全国工商联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09月10日,逾期全国工 商联不受理。
    如有疑问,请直接电话咨询全国工商联经济部。

    全国工商联经济部
    联 系 人:孙昱
    联系电话:010-58050717
    传 真:010-58050718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

    2014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1、关于产业化示范项目

    2014年度火炬计划分为面上项目和重大项目。面上项目是指符合行业和地方发展需求,服务行业和地方发展、支撑行业和地方重点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项目。产业化示范项目是面上项目中的一个方向,具体分为以下两类:

    (1)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支持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振兴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对“转方式、调结构”及地方产业优化升级有带动和示范效应的高新技术项目,有自主知识产权、推动产学研结合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2)科技兴贸示范。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面向东盟、中亚、独联体、非洲等新兴市场以及其他国际市场,未来能形成较强国际竞争力、技术含量高、能够促进我国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科技兴贸出口示范项目。

    产业化示范项目以示范、引导为重点,科技部将与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合作,提供市场推广、培训、国际化、信息化、宣传等服务。项目实施期限为2-3年。

    2、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产业化示范项目的条件

    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方向项目的单位,应是地方科技部门重点支持的企业或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科技兴贸示范项目的单位,应是地方科技部门重点支持的企业和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产品已出口且出口规模不超过500万美元。

    (3)其他条件

    原则上同一单位当年度只能申报一项面上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称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科技部当年度其它政策引导类计划。

    正在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经费支持项目)但尚未完成验收的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面上项目。

    3、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电子数据申报一律通过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申报。

    4、产业化示范项目申报材料

    产业化示范项目申报资料由企业根据科技部网站要求提供,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

    (4)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科技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或最近两年内的科技查新报告、检测(验)报告。

    ——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

    ——特殊行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设备入网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需提交环保合格证明。

    ——承担其它科技计划的证明、获得科技经费支持的合同、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匹配的意向或合同。

    ——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医药GMP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用户意见报告、销售合同或意向等。

    5、材料装订顺序

    (1)项目申报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原则上为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新注册机构应附验资报告

    (4)附件目录

    (5)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材料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全部申报材料应按要求的装订顺序装订。

    (3)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建议增加书脊内容:项目名称和申报渠道。

    (4)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

    7、其他有关要求。

    (1)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2)附加材料要有针对性,不要提交与申报项目或企业无关的材料,同时注意提供材料的时效性。

    (3)须在规定的栏目内签字、盖章后再报送材料。

    附件2

    2014年度各省(区、市)工商联

    火炬、星火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

    省(区、市)工商联(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类别

    (星火/火炬)